2025年10月23日

滨海新区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建设工程2025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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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打好“十四五”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收官战”,引领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建设,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统筹产业结构调整、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气候变化应对等重点任务,为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滨城”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完成“培育市级领航企业15家”等16项预期性指标;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等24项约束性指标;指标共计40项。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绿色产业。

  1.形成绿色发展布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在项目环境准入过程中充分论证“三线一单”符合性,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围绕化工、交通、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探索,创新减污降碳管理政策与机制。提升主题园区发展能级,推动主题园区绿色发展。

  2.推进绿色制造。推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持续推动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强新能源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新材料向新型化、复合化、高性能方向发展。对新建项目开展节能分析评估。完善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储备库,开展梯度绿色制造培育。推动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再制造业务试点建设投产,拓展保税维修再制造项目业务范围。

  3.发展绿色能源。稳妥推进远海、防坡堤等风电项目布局开发。推动华电南疆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探索独立储能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协调“外电入津”特高压工程(滨海新区段)项目建设。推动泰达智能无人装备产业园“近零碳园区”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冷能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推动海淡所大型海水装置组装线建设。探索滨海新区CCUS产业聚集与发展。

  4.推动绿色金融。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推动纳入企业进行碳配额履约。依托滨海新区绿电发展服务中心引导企业开展绿电和绿证交易。积极探索建设绿色低碳项目库,吸引培育挖掘优质项目。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依托《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持续做好绿色租赁服务流程试行区建设。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

  (二)强化绿色治理。

  5.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有组织排放源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无组织排放源排查整治。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鼓励涉气企业绩效提级。强化重污染天气科学应急、精准减排,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进重点行业产品污染排放强度监测评估,积极开展异味治理。在全面淘汰停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坚持移动源、工业源、燃煤源、扬尘源、生活源“五源同治”,强化区域协同、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大幅减少污染排放。完成年度攻坚目标任务。

  6.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问题整改和入河排口“一口一策”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实施大港港东新城、泰达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生态补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7.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状况调查全覆盖。动态更新土壤及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落实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序推进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无废细胞”创建。

  8.持续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生态城人工减排湿地工程建设。深入开展蓟运河总氮削减试点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入海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继续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渔港防污染宣传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海上环卫”工作成果,深入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三)完善绿色生态。

  9.强化绿色生态建设。严格“三区三线”刚性管控。加快落实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建设10个口袋公园。统筹推进全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巡护、救助、执法检查等工作。筹划天津汉沽滩涂湿地管护项目。

  10.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大港国际重要湿地年度项目。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实地核实工作。开展外来入侵重点物种常态化调查、监测和防治。对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消地结合专项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化工园安全提升整治。持续开展辖区内区管放射源单位2025年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积极参与、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

  (四)倡导绿色生活。

  11.探索碳普惠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宣传工作,呼吁公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普及双碳知识,提高群众减碳意识。支持中新生态城编制绿色出行碳减排核算方法。开展碳普惠工作。

  12.倡导践行绿色生活。开展全域性绿色建筑创建。完成53个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建设,开展绿色建材集采。动态完善《滨海新区城建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落实智能建造方案实施。持续开展全区公共充电桩推广工作。开展2025年度新区重点用能单位双控考核和信用评价。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高校和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和区内建材商家(市场)销售生活用水器具检查。

  (五)引领绿色示范。

  13.加强绿色发展提质升级。持续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方案》落实,开展生态城市指标体系2.0升级版实施评估。高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零碳发展,以35号幼儿园为案例,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发挥近零能耗建筑技术示范作用;持续推动无废细胞创建。持续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不同类型的精品示范项目。推动城市主中心-绿色创新产业园一期主体施工。

  14.推进示范经验复制推广。研究举办2025年中新绿色低碳发展论坛,聚焦中新合作,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城区建设等领域拟定相关主题,共话绿色低碳发展,共建国际经贸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开发区、各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绿色产业、绿色治理、绿色生态,积极倡导绿色生活,发挥中新生态城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系统推进专项行动。

  (二)完善政策保障。围绕新区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加强绿色低碳发展财政保障,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发展转型等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同时,梳理汇总各类创新资源情况,落实国家政府绿色采购政策,鼓励加大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建设。

  (三)积极引导宣传。持续推动全民践行绿色、低碳、循环理念,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新区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建设的新风尚。组织区级媒体做好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宣传滨海新区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建设工程的举措成效。

  (四)持续强化调度。按期开展重点任务、项目进度调度,对进展滞后的及时预警、督办,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重点任务,视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推进不力、敷衍应对、不作为不担当等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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