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3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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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政发〔2022〕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序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滨海新区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加快美丽“滨城”建设、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双碳”目标落地、深入落实“双城”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显著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明确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重点任务,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滨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环境形势研判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滨海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国家赋予的功能定位和建设美丽“滨城”的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调结构、优布局、促转型,全面落实“1+8”方案,扎实推进绿色港口建设,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和湿地,强化环境管理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十三五”规划目标基本完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1.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表1 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2.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排大气环境保护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生态与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四大类,共计214项,总投资约466.53亿元。

  3.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共安排175个总量减排项目,其中大气污染减排项目85个,水污染减排项目90个。COD、氨氮、SO2、NOx实际减排量分别为12403.6、2030.9、14154.5、23894.4吨,实际减排比例分别为21.3%、20.9%、14.6%、31.62%,超额完成了天津市下达的总量减排考核指标。

  4.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成效

  (1)调结构优布局促转型

  “十三五”期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攻坚行动方案》《滨海新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海新区落实天津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文件,围绕调结构、促转型、绿色发展全力攻坚。

  优化产业结构,实施清洁生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6.4%。在清洁生产审核方面,“十三五”期间新区共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123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320项,节标煤16.76万吨,节水约1000万立方米,节电约7000万度,同时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全面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推动节能技术改造。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重点耗煤16家企业煤炭消费总量为594.68万吨,超额完成了控煤任务。积极推动燃煤锅炉整合关停,严格控制煤电产能,大港电厂、北塘电厂、北疆电厂全部实施了超低排放改造及烟气冷凝脱水深度治理。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018年底基本完成散煤清洁能源替代任务。

  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开展新能源公交车辆替换工作,按照《天津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全面深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化重点区域执法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公开曝光。同时优化交通疏导,推动货车限行,依据《滨海新区中重型货车禁行方案》,在天津港及南港区域禁行国三及以下中重型货车。加强执法,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拦检中重型柴油货车19540辆次,处罚尾气超标排放车辆3954辆次,治理效果显著。

  积极优化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速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制定并下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撤销远泰工业区的通知》《滨海新区工业园区深化整合实施意见》,制定《滨海新区工业园区(集聚区)产业升级计划》《关于进一步明确滨海新区街镇工业园区(集聚区)重点产业的通知》《滨海新区2020年工业园区(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加快破解园区围城问题,“十三五”期间,对17个工业园区进行了综合治理(撤销1个区级园区,对3个有关园区进行整合),最终保留5个国家级、2个市级园区和6个区级园区(集聚区)。

  (2)出台并落实“1+8”方案

  2018年出台了“1+8”方案,即《滨海新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及渤海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柴油货车、黑臭水体、农业农村三年攻坚计划。2019年制定了《滨海新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作战方案》及农业农村攻坚、柴油货车攻坚两个补充实施方案,按年度进一步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细化为年度工作计划。

  制定了《滨海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滨海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滨海新区“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北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天津市滨海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滨海新区全面推行湾长制实施方案》等十项实施方案,在蓝天、碧水、净土、水源地保护、河长制和湾长制管理、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制定了渤海综合治理强化作战计划,实施12条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深入实施“河长制”,以控制陆源污染物为重点,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调度制度,建立任务和问题“两本账”,全力推进攻坚战任务落实到位。2020年年底12条入海河流全部实现消劣。

  实施入海排污口动态监管。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一口一册”档案,开展定期监测,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开展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完成天津港一号泵站,南、北疆污水处理厂等入海排污口低潮线整治。开展渔港综合整治,会同市港航局开展船舶污染物处置联合执法,实施500米净岸工程,构建“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施“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规划,着力打造生态湿地空间和公众亲海岸线。

  2020年渤海综合治理安排了陆域污染防治、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提升海域监管能力等工作任务,37个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完成。

  (3)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及“公转铁”

  协助天津港制定绿色港口指标体系,大力推进运输绿色发展,深挖“公转铁”运输潜力。2020年,天津港铁矿石累计发运量5181.2万吨,占比62.74%,较2019年增长12.7%;铁矿石铁路运输比例逐年提升。按照国四排放重型柴油货车计算,共减少柴油货车运输约92.8万辆次,节约柴油约15万吨,减少一氧化碳810吨、氮氧化物930吨、二氧化硫3.1吨、PM2.5 22.7吨、PM10 25吨。2020年海铁联运量累计完成80.5万TEU,同比增长41.8%。

  在码头管理及船舶污染防治方面,严格落实自有船舶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燃油的管控要求,加大对靠港船舶使用低硫油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岸电使用方面,提前两年完成了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中关于“集装箱和散杂货码头的岸电建设任务要求”。另外邮轮母港岸电项目引入第三方投资模式,2020年已具备使用条件。

  (4)加强生态红线和湿地保护

  着力打造京津城市绿肺和华北之肾。严格管控220平方公里海洋生态红线,严禁新增围填海行为。配合天津市高标准实施“871”工程,认真落实天津市关于“1+4”生态湿地保护和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规划相关内容。实施北大港水库核心区环境综合治理,拆除养殖户构筑物42处1.1万平方米,退渔11.6万亩、退耕1.3万亩、退苇12.4万亩、退企10家、退居24户。北大港湿地已经被国家列为国家重要湿地、被湿地公约组织列为国际重要湿地。

  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落实天津市引滦入库和引海河水入湿地工程,北大港水库有水湿地面积已由2017年的140平方公里增长到240平方公里,有水湿地保有率达到69%,高出规划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

  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利用芦苇、盐地碱蓬等本土植物恢复湿地1680亩,治理互花米草5800亩,开展芦苇复壮3000亩,刈割芦苇11000亩,清理水草3500亩,提升道路14公里,埋设界碑12块、界桩200块。保护区已被列为国家重要湿地并被指定为国际重要湿地,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完善人防+技防的保护机制,安保协勤人员增至28名,建成指挥中心1个,采购巡护无人机1台,布设高清监控点位80处,建设人工辅育鸟巢20处,东方白鹳已累计成功繁殖幼鸟28只。完善政府+民间保护机制,引导志愿者团体、社会组织和公益组织,有序参与保护工作,实现资源共享,情报互通,联防联控。完善联席协作机制,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合执法,联防联治,加强监管。

  高标准实施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配合天津市高水平建设736平方公里(其中滨海新区承担了11.47平方公里)双城中间绿色生态屏障,新区“十三五”期间共完成造林任务11.67平方公里,其中包括高新区北片区造林绿化工程、空港宁静高速沿线造林绿化工程、胡家园造林绿化工程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8平方米。

  (5)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新区改善生态环境、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成立由区委书记任主任和指挥长、区长任常务副主任和常务副指挥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定期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明确党政责任主体和责任。出台《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区政府的属地责任、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责权统一、多元共治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对涉及环保问题的202名个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强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京津冀联防联控。先后与唐山市汉沽农场管委会、北京市清河农场办事处和宁河区等部门建立了长期、快捷、迅速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络员制度。区域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严格执行《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联合执法。新区与宁河区、唐山市汉沽农场管委会、沧州市黄骅生态环境局等多次开展了交界地区道路机动车尾气、露天焚烧、异味源企业等的联合执法行动。

  (6)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16-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66、63、52、50、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达标率分别为63.1%、58.7%、60.1%、61.9%、67.5%。

  水环境质量状况。河流整体水质有所改善。2016-2020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为5.08、3.94、3.34、2.62、2.09,逐年下降。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12条入海河流全部消劣。近岸海域水质明显改善。优良水质比例从2015年的7.8%上升到2020年的70.4%,增加了62.6个百分点。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2018年北塘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来,水质达标率始终为100%。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滨海新区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耕地,无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积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截止2020年底,辖区内化肥利用率达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30%,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

  (二)“十四五”形势研判

  “十三五”期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交织”时期,我们也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度调整期、百年未遇之大疫情持续影响期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三期叠加”。未来一段时期,全球经济继续呈现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的特征。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1.面临的机遇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战略高度,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三个率先突破之一,建设生态文明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要的政治任务。

  (2)实施了一批重大工程和措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四个“结构”持续优化;全面实施“1+8”方案,在蓝天、碧水、净土、水源地保护、河长制管理、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改革措施,补齐一批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改善综合效应逐步显现。

  (3)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契机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将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生活高品质提升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进时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显著增强。“十四五”时期,我国有望进入科技红利期,以新能源科技为驱动的储能释能技术,以材料科技为支撑的制造技术革命,将全方位革新社会生产、生活、消费等,不仅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清洁化、绿色化升级,从根本上改变环境污染特征,同时新技术、新业态还将给生态环境治理带来新手段,有助于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 问题与挑战

  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当前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特征尚未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高风险压力没有根本改变。

  “十四五”期间,经济增速趋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资源环境的新增需求,减轻生态环境系统性负荷,但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滨海新区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环境质量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相比、与国家赋予的功能定位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结构”性问题明显

  高能耗产业占比高,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从大气污染物排放分布来看,新区石油化工、建材、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占比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较大,对PM2.5和O3浓度影响显著。同时新区火电、玻璃、石化等行业企业数量多,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体量依然较大。

  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新能源占比较低。新区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碳达峰后碳中和压力巨大。2020年新区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898.34万吨标准煤,新能源占比依然较低。此外,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辖区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区还有18台1420吨/时燃煤锅炉需要关停,碳达峰后碳中和压力巨大。

  以公路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以公路运输为主导的运输结构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性改变,公路运输以国四及以下的柴油货车为主。新区中型以上货车保有量占全市34%,每天约6万辆集港车辆、15万辆过境货车在区内通行,移动源对新区大气污染贡献比高。另外天津港年进港船舶2.1万艘,进出港船舶排放的NOx和SO2约占全市排放总量的10%,对新区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

  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新区单位工业产值污染物排放量(COD、氨氮、氮氧化物、VOCs)依然较高,工业用地“亩均产出”偏低,环境经济绩效与北京、上海、深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另外新区扬尘管控还比较粗放,辖区内工地、裸地、堆场等扬尘污染以及渣土撒漏、苫盖不严等问题反复性强。扬尘对新区PM10和PM2.5的贡献率约为50%和30%,施工扬尘、露天焚烧、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水环境污染防控压力大

  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老城区雨污分流尚不彻底,存在汛期雨水和污水混排情况,导致市政综合入海排污口水质较差。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薄弱。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水量水质不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村庄内还有黑臭水体,部分沟渠周边堆存垃圾,水系不畅;存在陈年垃圾、卫生死角等;养殖污染特别是规模以下问题较多,畜禽养殖小散乱现象还未得到根治。

  区域水系循环不畅。滨海新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特别是在汛期和河道调水期间,受天津城区、相邻区县及河北省的上游客水影响,新区出境泵站闸口多由河北省、市属部门控制,境内河道水体难以循环置换。正在推动的水系连通工程,形成有效的水体循环能力,彻底解决流动性差、自净能力弱的问题还需要时间。

  河流断面稳定达标压力大。滨海新区地处海河流域下游,水系发达,一级河道7条、二级河道20条、其他排涝及主要骨干河道54条,河道上建有多级闸坝,河流受控性极强。新区入海河流外排不畅,河道属于“湖库型河道”,非汛期河道流速基本为零。滨海新区12条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压力大,尤其是永定新河和海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

  (3)生态环境高风险压力没有根本改变

  新区行政区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岸线153公里,区域内企业情况复杂,涉及危险废物、辐射、重金属企业数量占全市40%以上,环境高风险压力依然较大。新区工业发展历史悠久,随着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不断深入,以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场地为主的存量污染地块不断增加,凸显在产企业土壤污染不断暴露,将出现与目前土壤污染监管、执法、管理、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之间不匹配的矛盾,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的压力增大。另外,新区环境监管任务繁重,环境监管手段单一,环保监管技术装备和技术力量不足,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与生态环境局的监管任务不匹配。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主动融入“双城”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创新立区、制造强区、改革活区、开放兴区、环境优区“五大战略”和民生福祉、文化繁荣、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四大工程”。通盘考虑生态环境“三个五年”目标进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以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为动力,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保障,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提升绿色港口、蓝色海湾建设水平,全力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助力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建设。

  (二)规划目标

  “十四五”规划编制要加强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总体目标,合理设定“十四五”环保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增强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进氮氧化物与VOCs协同减排,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创新完善新任务新措施,保障目标、任务、工程项目无缝衔接,保障规划可落地、可实施、可考核。

  1.总体规划目标

  锚定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目标,在“十三五”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基础上,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十五五”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两个台阶,为“十六五”(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合理设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助力建设生态、智慧、港产  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对标“十五五”(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强化“十四五”减污降碳目标导向,推动新区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到2025年,努力达成“633”目标,实现滨海新区环境保护的六个“持续”,三个“显著”,三个“可控”。

  六个“持续”——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减污降碳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气候变化应对能力持续增强。

  三个“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绿色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三个“可控”——环境风险可控,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可控,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可控。

  展望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常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功能稳定。群众吃得安心、喝得放心、住得舒心,蓝天白云、鱼翔浅底、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2.具体规划目标

  (1)环境空间管控方面。通过落实滨海新区“三线一单”,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覆盖全地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确保生态、水、大气、噪声环境空间管控已达标区环境质量不降低,环境空间管控的重点区、敏感区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以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区、敏感区为核心,强化环境质量达标导向。“十四五”不能达标的区域,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目标。

  (3)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确保海河大闸断面和永定新河塘汉公路桥断面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天津市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要求。加强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再生利用率;增加生态用水比例,保障河道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提升南四河区域水环境质量;保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4)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坚持移动污染源控制和工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控制两手发力,重点管控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继续控制燃煤总量和煤炭在能源总量中的比例,严格控制VOCs排放;开展PM2.5与O3协同控制,实施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异味污染治理工程,加大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

  (5)生态质量改善方面。严格贯彻和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基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绿地系统及湿地系统全面得到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高。

  (6)土壤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加大土壤环境管控力度,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分类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7)区域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在区域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加强对环境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环保核查。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化学物质、重金属的环境调查和管控。健全环境应急机制,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工作,提升滨海新区环境应急处置和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8)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提升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供给和规范化水平,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提高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监测监控能力。推进工业园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引导和规范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实现工业园区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9)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及能源审计与评估工作,确保“十四五”减污降碳目标顺利完成。严把耗煤项目审批,控制增量。实施“控煤消费总量”“企业节能增效”“严控煤电产能”“推进清洁取暖”“推动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及节能改造,增加天然气供应,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10)环境监管方面。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大幅提升。强化重点监管企业环境监管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在条件允许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试点企业污水预处理排放标准协商制,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管理。

  (11)环保科技能力方面。建立环境大数据统一监管与数据共享平台,基于环境大数据和5G技术建立智慧环保决策支撑平台,提升环境监管的现代化水平。支持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提高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研究制定促进环保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和措施。

  (三)规划指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环境质量、绿色发展、污染治理、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5类23项。